工作职能:
1、负责本专门委员会工作计划的制定、实施,提交工作总结;
2、组织委员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农业农村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就我省“三农”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和提案,反映社情民意;
3、同有关部门建立经常的工作联系,针对一些重大问题进行协商;
4、承办省政协常务委员会和主席会议交办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