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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确保疫情后期农产品稳产保供

信息来源:农业和农村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0-04-26 03:34    被阅览数:

他山之石供稿参考



(第4期)

                                               农业和农村委员会202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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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确保疫情后期农产品稳产保供

 

 编者按:当前,事关百姓粮袋子”“菜篮子”“果盘子的农产品,受新冠肺炎疫情冲击价格波动风险加大,做好农产品保供工作各级政府当务之急。2020219日,重庆市印发了《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渡难关促发展的十二条政策举措的通知》(下称《十二条政策举措》),聚焦农产品保供、农民增收,助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充分发挥三农在特殊时期和全局工作中的压舱石战略后院作用,确保重要农产品不断档、不脱销,供应充足。我们对其做法进行了梳理,并就我省做好稳产保供工作提出相关建议,以期提供有益借鉴。



 一、重庆稳产保供主要举措:



《十二条政策举措》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在财税支持方面提出3条措施:包括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允许区县调整市级财政支农资金支出结构用于直接补助、贷款贴息、担保贴费,可依法申请延期缴纳税款、享受有关税收政策优惠。

  (二)在金融扶持方面提出2条措施:包括加大融资纾困力度、加快农业保险理赔进度。对复工开工急需资金、单户总量不高于100万元的,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线上受理申请,即申即审、优先放款;政策性农业融资担保机构给予单户总量不高于1000万元的融资担保;对疫情防控相关及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减免担保费10%以上。

 (三)在产销对接方面提出2条措施:包括畅通运输通道,绿色通行,打造便捷菜篮子;优化产销对接,打造线上菜篮子;技术赋能,打造现代菜篮子。具体有快速办理“农产品及农业物资通行证”,按需申领、即核即发、凭证通行;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线上销售农产品,疫情防控期间线上销售收入达到50万元以上且社会效益良好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财政按不超过销售额的5%给予一次性补助,对线上销售2000单以上且社会效益良好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财政按不超过快递费用的3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均不超过20万元,同一主体不重复享受。

(四)在服务保障方面提出5条措施:支持农业企业优先开工、切实保障用工需求、免费提供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建立重点农业企业指导员制度、为部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减免租金等。



 二、重庆稳产保供取得的成效



  重庆市实施上述政策,实现了重要农产品产得出、运得走、供得上、价格稳。

(一)抓住了粮袋子安全。据农情调查,2020年重庆市小春粮食作物播种面积560万亩,油菜种植面积391万亩,同比增加7.8万亩。当前自然灾害、病虫害总体较轻,苗情监测油菜一、二类苗较上年同期增3.7个百分点,总体长势良好。

(二)稳住了菜篮子价格。全市蔬菜、生猪、蛋、奶等重要农产品供给充足、品种丰富、总体平稳。在蔬菜供给方面,全市种植蔬菜面积186万亩,日均上市量1.7万吨左右,完全保障了供给。在猪肉供给方面,每天屠宰上市生猪8000头左右,调入生猪2000头、产品200吨左右,市场猪肉供应有保障,价格平稳。

 (三)拉长了果盘子供应。适时采收成熟期水果,通过留树保鲜、采后处理、低温冷储等措施拉长供应时间。加强水果种植田间管理,做好病虫害防控,适时采取保果措施,保证了果品的质量和产量;协调快递物流积极复工,全面满足了电商销售需求。



 三、政策建议



(一)构建专享信息平台,以需定产。构建以农产品信息平台为核心,多层次物流信息网络为支撑的信息平台,及时传递农产品供求信息,指导农业生产。积极发展订单农业,以满足市场需求为导向来引导农业生产者自发调整生产规模和种类,减少农业生产的盲目性和农产品供给的波动性。

(二)畅通产销双向发力以通增效。全面摸清各市在田蔬菜种类、面积、产量,准确掌握本地需求、外调能力和购入需求。协助交通部门开辟“绿色通道”,积极推动果品蔬菜产销对接,及时发布农产品采收情况和供求信息,组织生产主体商超配送,企业建立直供直销关系,明确专人对接。重点完善田间地头冷藏保鲜设施,各级政府拨付专项资金支持配备农产品分拣分级、预冷包装、烘干脱水等商品化设施设备,从源头上解决冷链物流“最后一公里”问题,不断增强农产品生产供给弹性和抗风险能力。

(三)加大融资纾困力度,以补促活。积极运用县域经济专项资金补助政策,对从事农产品深加工的企业生产经营和固定资产投资给予银行贷款贴息;对受疫情影响出现正常生产经营资金周转困难、且承担保障居民生活急需的重要农产品生产供应主体,加大信贷额度;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在其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优先给予支持,并实施减半收取担保费。

(四)打击囤积居奇行为,以严保稳。各级职能部门建立完善农产品价格异常波动快速反应机制,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加强价格执法,加大对不正当价格行为的处罚力度,预防恶意哄抬农产品价格。坚决打击囤积居奇、炒作农产品的各种投机行为,引导社会各方共同维护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秩序。

                                                    

                                                   (农业和农村委委员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