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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山西省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提高提案质量的意见

信息来源:提案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9-12-17 11:22    被阅览数:

   

 



政协山西省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提高提案质量的意见

2019年8月9日政协第十二届山西省委员会

第十九次主席会议通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共十九大精神,按照新形势下做好人民政协工作的任务和要求,依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结合我省政协提案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提高政协提案质量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

(一)重要意义。政协提案作为履行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重要方式,以内容丰富、方式灵活、程序规范、成效明显的特点和优势,对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发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推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具有重要作用。提案质量是提案工作的生命,提案质量决定提案本身的价值,也反映着政协参政议政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提案质量,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对于切实有效发挥人民政协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的重要作用,推进提案工作提质增效,动员和组织广大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政协各专门委员会运用提案方式积极履职,在新时代展现新气象新作为,助力我省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九大精神,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提案工作方针,以“提案不在多而在精”为导向,把提高提案质量作为提案工作的立足点,不断改进、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推动政协提案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增强提案建议的精准度和实效性,准确反映全省各界群众愿望和呼声,充分发挥提案在资政建言、凝聚共识中的积极作用。

二、发挥提案者主体作用

(一)增强责任意识。运用提案方式履行,是每一位政协委员的政治权利和重要义务广大政协委员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按照“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把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联系群众能力、合作共事能力”,以时不我待、奋发有为的精神积极投身于我省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要珍惜参政资源,时刻做到心中有责,加强学习、勤于思考,认真履职、不辱使命,积极致力于人民政协提案工作的履职实践,提出更多立意新、选题准、指向明、建议实的高质量提案,努力交出满意的提案作业。

(二)加强调查研究。将调查研究作为提出提案建议的基础环节,提倡“不调研不提案”,坚持问题导向,以求真务实的作风进一步改进调研方式。通过集中调研、分散调研、蹲点调研等形式,增强调研的客观性、精准性,避免“蜻蜓点水”“走马观花”,将调研流于形式。要善于寻找问题、捕捉问题,用科学的方法审视问题、研究问题,做到言之有理、言之有据、言之有度、言之有物,切实使提案建议参到点子上、议到关键处。

(三)注重把握选题。提案选题视野要宽、切口要小、靶向要准。要从推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既要关注改革发展中的关键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亟待解决的热点问题,也要注意一些前瞻性、宏观性的问题,还要善于发现党政部门尚未注意、尚未解决的问题,避免提出的建议滞后于政府部门已采取的政策措施。

(四)规范提案撰写。按照提案撰写“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建议”的基本要求,建言立论应有的放矢、言之有物,体现提案严肃性、科学性和可行性。文字表达应言简意赅、指向明确,力戒空泛议论和大话套话。要准确反映客观实际,提案者提交提案时应标明“是否经过调研”,对所列数据和相关情况注明来源和出处,不得将未经核实的材料作为提案提出,避免提案反映问题失实。对所掌握的情况应进行规律性分析和论证,去粗取精、去伪存真,把握本质、科学研判。所提意见、建议要切实管用、具体可行,符合省情实际,具有较强的操作性。

(五)重视平时提案。广大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应更加重视政协全体会议闭会后平时提案的提出,投入更多时间和精力进行调研,形成更多有价值的高质量提案。要根据不断变化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时反映新情况、研究新问题,提出富有时代气息的意见建议,使提案更具实效性和针对性。

三、健全提案工作机制

(一)健全提案征集制度。做好选题引导,加强提案线索征集与发布,拓宽各界群众的利益诉求表达渠道。通过网络、问卷调查等方式向社会广泛征集提案线索,围绕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部署,汇总形成提案选题参考。注重集体提案的提出,完善党派、团体、界别和政协各专门委员会提案征集协商机制,了解选题情况,开展选题论证,加大集体提案征集力度。建立提案征集常态化工作机制,将平时征集与会前征集相结合,实行有计划的主动式、开放式征集,定期印发《提案选题参考目录》,引导提案者关注全省中心工作和社会热点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提案。

(二)畅通知情明政渠道。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为提案者知情明政创造条件。建立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制度,适时组织召开政情通报会,邀请相关部门就半年或全年经济运行情况、各项事业发展情况和工作打算进行通报。通过山西政协网平台,为提案者提供“知情明政”查阅服务,及时了解和掌握省委、省政府及部门出台的政策、文件及工作动态。在党政部门实行提案工作联络员制度,方便咨询问政,为提案者调研提供组织支持。

(三)加强提案撰写指导。完善委员走访和提案承办单位走访机制,了解履职活动中的问题、困惑和需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委员的提案撰写指导。发挥高质量提案的示范带动作用,每年遴选部分格式规范、具有较高参考价值的高质量提案,并对提案内容进行书面点评,汇编形成《提案选编参考》,为提案者提供借鉴和案例指导。加大培训力度,对政协委员进行提案知识全覆盖培训,同时,印发提案知识手册、选题参考、政情学习资料等,提升撰写提案和运用提案履职的能力。

(四)严格立案审查标准。坚持质量为先的原则,完善立案审查工作机制,规范审查程序、细化审查流程,增强审查立案的科学性。建立会审制度,将与相关部门的协商沟通、征询意见环节纳入审查立案程序,避免无效提案和过时建议。运用技术手段对提案文本进行查重甄别,杜绝抄袭现象,对内容相近的提案作并案处理。以提质增效为导向,严格执行审查标准和审查程序,从严把握立案率,杜绝人情照顾、降低标准,确保高质量提案进入办理渠道。

(五)加强提案考核评价。完善履职考核评价机制,将委员提案履职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年度履职档案。注重提案质量导向,科学设定考核类项,将提案质量与委员履职考核挂钩。增加对提案质量的考核权重,建立提案质量评价机制,突出考核提案质量和履职成效,引导提案者既要积极撰写提案,更要注重质量的提升。

(六)完善评优表彰机制。坚持开展提案评优表彰活动,进一步严格评优标准,修订完善评优办法,探索引入第三方评价,对提案内容进行量化评估。每届政协安排一次评优表彰,对具备“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反映重大问题、成果转化成效明显的提案进行表彰,发挥高质量提案的引领带动和示范作用,激励提案者运用提案方式履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七)提高信息化服务水平。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网络管理服务能力,优化完善服务功能,为提案提交、审查、办复、公开、查阅咨询等各环节工作提供更为高效、便捷的工作平台。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探索实践网络议政、远程协商等履职新模式,不断提高协商实效,有效发挥提案在人民政协履职活动中的积极作用

(八)加大宣传和公开力度。发挥媒体作用,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开辟经常性、互动性专栏,选登提案建议,宣传提案在推进山西改革发展、助力民生改善方面的履职成效。健全相关制度,积极推进提案公开,对适宜公开的提案及提案答复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公开发布,不断提高政协提案及提案工作的影响力。

四、加强提案工作组织保障

(一)加强对提案工作的组织领导。提案是人民政协发挥协商民主作用的重要载体,提案工作是人民政协具有全局意义的一项工作。政协常务委员会、主席会议应统筹部署提案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强提案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进一步发挥整体优势、形成工作合力,引导提案者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提出高质量的提案建议,有效发挥提案工作在履行职能、参政议政中的积极作用。

(二)发挥各党派、团体的组织优势。重视党派、团体提案的提出,健全和完善协商沟通机制,定期召开党派、团体提案工作座谈会,进行提案内容研讨和工作交流。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要充分发挥组织优势和集体智慧,努力做好促进政情沟通、加强调研协作方面的工作,从提案选题、调研、论证等方面为本组织政协委员撰写高质量提案创造条件。探索党派提案高层办理机制,每年选择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党派提案呈送党政领导进行批办,切实发挥各民主党派在参政议政中的重要作用。

(三)发挥各界别的独特优势。政协界别具有代表联系面大、专业性强、代表性广的优势,各界别要关注本领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和本界别群众的利益诉求,把委员的个体智慧转化为界别整体的优势,把个别、分散的意见汇聚成系统、集中的意见。界别召集人要担负主体责任,依托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协商确定界别提案任务安排协调组织开展提案分析、选题交流和具有界别特色的视察、考察和调研等活动,提高界别提案和所在界别委员的提案质量,每年应有一定数量的界别提案提出。

(四)发挥政协专会的基础作用。政协各专门委员会要把参与提案工作、提高提案质量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纳入年度工作计划,认真组织落实。要结合所涉及工作领域特点,把调研、视察、专题协商、委员座谈、反映社情民意等履职形式与提案工作有机结合,根据实际情况,将适合以提案形式提出的有关调研报告、视察报告、社情民意、会议发言等内容转化为提案。引导本专委会委员积极撰写提案,协助将有关意见、建议整理成提案,对拟提出的重要提案建议组织研究论证,不断提高提案质量。畅通工作渠道,约请对口联系部门通报工作情况,为本专委会所联系的界别和委员知情明政、履职建言提供便利。

(五)发挥提案委员会的服务保障作用。提案委员会作为政协常务委员会和主席会议领导下负责提案工作的专门机构,要把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作为履职工作的中心环节,落实到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按照新时代人民政协工作的要求,把提质增效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认真履行提案征集、提案审查等各项工作职责。要进一步完善协调沟通、信息交流工作机制,加强与委员之间、各党派团体之间、政协各专门委员会之间、党政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共同营造各方协调配合、推动问题解决的良好氛围,推进政协提案由数量向质量的转变,使提案成为富有特色的智力库和信息源,有效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