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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革山西省委员会:发掘固碳潜力 助力“双碳”目标

信息来源:山西政协网    发布时间:2022-01-21 23:50    被阅览数:

有效遏制气候变暖已成为全球共识,力争在本世纪中期实现碳中和是全人类的共同使命。山西是我国能源革命和实现“双碳”目标的主战场。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榆林考察的重要指示为我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提供了路径指引。实现“双碳”目标的途径不是一刀切“禁绝”碳排放,而是通过技术进一步“解决”碳排放。根据我省碳排放和资源现状,提升碳基能源转化系统的效率是“双碳”目标的基准面,同时需要从生态系统碳汇、延长碳循环周期、CO2的绿色利用等低碳零碳消碳技术和先进碳管理能力等方面同时发力。

一、优化植被结构,提升生态系统固碳能力

陆地生态系统碳汇占全球CO2总排放量的31%。由于存在大面积非宜林地和造林困难地,我省植被覆盖度仍然处于较低水平,且分布不均匀。受水分限制,现有的“三北”防护林退化林达41.20万公顷,现有植被生态系统碳汇功能不能充分发挥。

建议:一是以水定林、合理密植、乔灌草相结合,构建低耗水高碳汇植被生态系统。在水分条件差的区域,选择乡土耐旱植物,如侧柏、酸枣、荆条等替代高耗水物种进行植被建设。二是对我省现有退化林进行碳汇功能评估,因地制宜制定科学的抚育和改造方案。如杨树林修复可采用伐桩嫁接、林冠下造林,形成针阔叶、乔灌木混交林,此举有利于未来自然更新。三是在水分条件较好的边际土地、河流湿地种植能源植物、高品质纤维原料植物,如芦苇、荻、巨菌草等水分利用效率高、固碳能力强的植物,作为生物质原材料,延长碳循环周期,形成新的“碳封存”方式。

二、发展“负碳经济”,推动“工业固碳”产业

低成本的碳捕集、利用和封存(CCUS)技术可以将CO2资源化利用,产生经济效益,实现“碳中和”。就目前来看,碳捕集、利用和封存的产业化仍面临着技术和成本难题。

建议:一是CO2矿化减碳,充分利用我省矿产资源开采加工的尾矿砂和工业废料中丰富的镁、钙等资源,矿化CO2生产高附加值化工产品。如氯化镁矿化CO2联产盐酸和碳酸镁就是一种工业化和商业化前景都非常好的CO2矿化路线。二是CO2的高附加值精细转化,通过催化反应将CO2转化为化工产品是一条兼具经济和环境价值的工艺路线,也是实现其资源化利用的重要途径。

三、发展“富碳农业”,推动“农业固碳”产业

在密闭环境中,将CO2作为气肥大量使用,创造高效率光合作用环境,提高植物生产率,称为富碳农业。可将捕获的CO2转化为碳酸氢盐,用于微藻的养殖,固碳效率可达60-80%,产出多糖、色素、油脂等高附加值的有机物,用于食品、保健品、养殖、生物肥及清洁燃油生产等。藻类养殖对场地要求不高,我省大面积的盐碱地、废弃矿山均可利用。

建议:一是要求高碳排放企业安装CO2收集设施,进行初级加工和储存。二是设立“富碳农业”示范工程,进行技术优化和推广;建立CO2收集、运输、利用技术标准,编制不同作物CO2使用的模式化栽培技术和技术规程。三是设立富碳农业产业链,包括上游的CO2的收集、运输、富碳产品的生产和加工等。四是设立“富碳农业”专项扶持基金,对使用CO2的农户和企业给予技术和资金支持,将CO2施肥设施设备纳入农机补贴范围,推动农业固碳产业的健康发展。

四、探索建立碳汇交易市场,畅通企业参与碳汇渠道

由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量市场不健全,进入碳市场的林草类碳汇项目较少,减排企业参与碳汇的渠道不畅、能力不足,参与度低。

建议:一是在电力、焦化、冶金等碳排放重点企业和林业碳汇部门之间设计合理的碳汇交易模式,由林业部门作为卖方,碳排放企业作为买方,进行碳汇资源开发。二是对于纳入配额管理的重点排放企业,严格监管碳排放履约责任,一旦达到排放限额,要求企业利用碳汇减排项目抵消超额排放,作为其经济发展空间的补充。三是不断丰富碳汇项目内容,将碳汇项目从森林碳汇扩展到草地碳汇、耕地碳汇、湿地碳汇、地质碳汇等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