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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4 非遗”加盟“景区” 推动我省旅游产业可持续发展

信息来源: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2017-02-22 16:17    被阅览数:

第一提案者:徐佩雄

 

众所周知,旅游产业是一项低碳、绿色、环保的“无烟产业”,也是“永远的朝阳产业”,旅游产业的发展关系到交通、游览、住宿、餐饮、购物、文化娱乐等相关产业的发展,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人民收入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大众对旅游消费的需求将近一步提升,旅游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高。近年来,许多贫困地区发展旅游产业,将未开发的自然景观建成旅游景区,对景区困难群众脱贫致富和实现习近平总书记到2020年收入翻番目标的实现,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
    我们山西是中华文明的发祥地之一,悠久的历史留下众多的文化遗产,加上复杂的地形地貌、河流山川形成的自然景观,旅游资源十分丰富。我省现存的古建筑居全国之首,列为国家重点保护的有50余处,省级400多处;我省还是中国老革命根据地,革命活动遗址和革命文物遍布全省;土特产品种类繁多,都成为我省发展旅游产业独特的优势。笔者通过网络查询,目前,我省共有5A级景区6个,4A级景区82个,3A、2A、A级景区不计其数,再加上各地在建或未经认证的景区,我省的旅游产业得到飞速发展。
    随着我省旅游产业的快速发展,许多问题逐渐显露:一是景区游览方式单一,不能适应游客需求。许多景区以观光游览为主,缺乏文化支撑与游客自主、互动参与的活动项目,景区缺乏回头客;二是旅游产业缺乏全省总体规划,各地雷同、重复建设的景区过多。在我省各地旅游景点建设中,国家财政投资较少,地方财政或个人投资较多,如晋商大院,在乔家大院、王家大院、三多堂火爆中,常家庄园、渠家大院、李家大院、牛家院等一大批大院投入建设中,而众多大院的建设却基本相似、雷同,缺乏市场定位与各自特色,游客感到视觉疲劳。三是各地景区提供给游客的文化产品与旅游纪念品趋同,让游客乘兴而来,败兴而归。再加上许多景区公共设施不全,服务质量差,严重影响到我省旅游产业的声誉,难以持续吸引省外、国外游客来晋旅游,回头客更加稀少,我省旅游缺乏持续发展的动力,需要加新的动力来推动其发展。
    “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激发人类的创造力。根据文化部门公示,我省共有157个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及扩展项目444个,市级和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更是多如牛毛,项目涉及民间文学、民间音乐、民间舞蹈、戏剧、曲艺、杂技竞技、民间美术、民间手工艺、传统医药、民俗等十大类,国家、省、市、县各级财政每年需支付数百万元的资金去保护这些“非遗”项目有人发掘、展示、继承、保护,但远远是杯水车薪,很少有人想从事“非遗”项目的展示和传承,“非遗”项目缺乏物质化的载体,缺乏展示的空间,缺乏继承的人选,许多“非遗”项目趋于消亡。
    目前,我省旅游产业由文物旅游管理部门规划管理,“非遗”项目由文化主管部门负责管理、传承,如何把“非遗”项目成功植入景区,实现景区发展与“非遗”项目繁荣的互利共羸,成为现实多一个大问题。笔者经过走访部分省内外景区与游客以及“非遗”传承者,对我省“非遗”项目植入景区提出如下建议:
    一、由政府牵头,协调文化与文物旅游管理部门,集中部门优势资源与资金,利用好各项政策,为“非遗”项目成功植入景区奠定基础。
    二、要鼓励、动员、支持当地企业,将“非遗”项目物质化并批量生产,能够为景区游客提供个性化、特色化的“非遗”项目产品与旅游纪念品提供可能。
    三、要利用影视、网络,打造各景区的“非遗”明星,利用明星的知名度增加景区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四、要制定相应机制,合理分配景区与“非遗”传承人的利益,实现景区与“非遗”项目的合作共羸。
    五、要加大宣传力度,合理规划景区参观与“非遗”项目参与的时间、空间调配,采取定时定点展示与预约展示相结合的办法,尽可能提高游客的参与度,提高景区的美誉度。
    通过“非遗”项植入,单一的游览方式变得丰富多彩,雷同的景点变得异彩纷程,游客们可以选择参与特色化的服务,也可以为家人、朋友带回独特的旅游纪念品,而“非遗”项目也将因获利增加而吸引更多人去学习、参与、展示、继承,甚至于潜移默化到游客的思想中,丰富游客的文化生活,必将实现“非遗”项目的繁荣与景区可持续发展的互利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