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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松浮庸怠”专项整治 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的通知

信息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3-16 10:25    被阅览数:

关于深化松浮庸怠专项整治  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的通知

机关各部门、各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三基建设”,严格纪律要求,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持续整治“松浮庸怠”等问题,现就进一步严格考勤、请销假和外出报备制度,加强工作纪律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深化“松浮庸怠”专项整治,加强工作纪律,是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开展“维护核心、见诸行动”主题教育中全面加强机关“三基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省政协落实巡视整改“回头看”要求的具体体现。抓好“松浮庸怠”突出问题的解决,首先要“治松强严”,从加强工作纪律入手,严格考勤、请销假和外出报备制度,解决好作风松散、纪律松懈等问题,以重点问题的解决带动机关整体工作水平的提升,维护政协机关良好形象,不断巩固深化近几年来机关作风建设成果。

二、强化制度执行。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要认真执行《省
政协机关考勤制度》(晋协办发〔2017〕11号)、《关于加强机关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工作的通知》(晋协办发〔2015〕25号)等工作纪律和制度规定。各党支部和各部门负责人要带头作好表率,强化本单位人员管控,及时掌握人员动态,认真贯彻执行考勤、请销假和外出报备制度;全体干部职工要自觉遵守工作纪律,严禁迟到、早退、旷工、串岗、脱岗;严禁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炒股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三、严格监督检查。各党支部和各部门负责人要负起对严格执行工作纪律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责任,认真做好考勤记录,严格履行请销假和外出报备手续,对违反工作纪律和有关规定的干部职工批评教育;机关纪委、办公室和人事处等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各处室考勤、请销假和外出报备制度的执行情况,将检查结果进行累计,作为评先评优、年度考核和干部考察的重要依据,并与精神文明奖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奖发放挂钩;对无视工作纪律,经常违反有关制度规定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驻会纪检组也将采取明察暗访、抽查等方式进行督察。

 

政协山西省委员会办公厅  

                                                              2017年9月14日